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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道财道1号合同变更说明

大通道财道1号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变更征询函文件下载


大通道财道1号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变更征询函(书面征询)

尊敬的投资者:
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大通道财道1号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大通道财道1号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管理人拟在征询本基金投资者的意见基础上对本基金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合同变更条款见附件,征询对象为截至2016年05月24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投资者,征询方式为书面征询。
本基金管理人拟于2016年05月25日向全体投资者发送本基金合同变更征求意见。投资者可于本函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回复的形式反馈对于上述变更事项的意见。如投资者反馈意见为“同意变更”,则视为投资者同意变更合同条款并继续由管理人管理本基金,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等各类风险将由投资者承担,如委托人的反馈意见为“不同意变更”,将被视为不同意变更合同条款,合同有关各方将按原条款履行各自责任,由此产生的各类风险将由投资者承担。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请您在完全理解本征询函全部内容后,表达您的意见:       
投资者签字:                   签字日期:  
 


           
云南大通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5日
附:合同变更条款对照
变更前 变更后

七、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二)申购和赎回的时间

开放日:本基金封闭期后存续期内,每月15 日为本基金开放日(遇节假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基金投资者可在开放日申购、赎回基金份额。
本基金份额自认购、申购之日起12个月为该基金份额的封闭期,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不足12个月不能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需求增设临时开放日,具体以基金管理人通知为准。
 

七、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二)申购和赎回的时间

开放日:本基金成立起存续期内,每隔12个月的当月15 日为本基金开放日(遇节假日则顺延到下一交易日),基金投资者可在开放日申购、赎回基金份额。
本基金份额自认购、申购之日起12个月为该基金份额的封闭期,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不足12个月不能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需求增设临时开放日,具体以基金管理人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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