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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件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符合中国证劵基金业协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要求,我公司于2016 年01月25 日将原法定代表人丁辉变更为谭冰,原股东刘钊将其所有股份转让给现法定代表人谭冰。
特此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大通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01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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